課程名稱 |
證券交易法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Securities Exchange(Ⅰ) |
開課學期 |
99-2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曾宛如 |
課號 |
LAW7241 |
課程識別碼 |
A21 M691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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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一5,6(12:20~14:10) |
上課地點 |
法研4 |
備註 |
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2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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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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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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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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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學期將以證券交易法中重要之民刑事案件為討論核心。包括違反一般反詐欺之條款 (第20條第1項),新增訂之第20條之1,操縱市場及內線交易均在其內。由於刑事責任本身與上述這些條文之立法目的及市場操作均息息相關。因此,有必要就上述規定先深入討論,包括相關之構成要件。因此,將以美國、英國及歐盟之相關規定為比較法之對象。討論時尚須檢視同一解釋對民刑事責任之構成是否均有適用。 |
課程目標 |
有鑒於我國實務上證券不法案件日益增多,然其法規目的在實務上並未有共識之見解,造成相當之困擾,也使許多不法行為人未受應有之制裁,希望經過一學期之討論與研究有助於同學對這些問題有深入之理解,對我國未來之實務能有所幫助 |
課程要求 |
積極參與討論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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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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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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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隨堂發放期刊論文及案例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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